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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曲靖市麒麟区法院是干什么的时间:2026-01-09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政法委: 我叫任小所、男、汉族、身份证号:520202196304014755,居住在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街道子女家中,现将我在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(执行案号:(2023)云0302执5746号)案件执行过程中遭遇的不公正情况,依法进行反映和举报,恳请贵政法委对此案中涉及的麒麟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陈奕龙、秦世荣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。
一、案件基本情况:2023年7月4日,被执行人(曲靖市明泰建筑实业有限公司)欺骗我签订和解协议,后法院冻结被执行人(2023)云0302执5746号执行案件的代发执行案款,我申请恢复执行,至今案款未处理。 二、案件重要时间节点如下:2024年2月4日,麒麟区法院执异13号裁定认定和解协议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不予采信,驳回被执行人异议、 2024年6月6.日,曲靖中院执复44号裁定发回重审;2024年8月6日,我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,未获任何回应、2024年11月3日,由于案件久拖不决,担心执行案款被划走,我向麒麟区法院提交<<保全申请书>>在电话联系不上陈奕龙的情况下,先是通过前台转交给陈奕龙,并同时将申请书通知手机短信发送给陈奕龙,2024年11月26日,麒麟区法院执异186号裁定改口称和解协议有效,未处理案款发放问题。
2025年3月14日,曲靖中院执复11号维持186号裁,2025年5月,新增两位执行分配人通过司法确认获得执行依据(具体日期不详,执行人员秦世荣拒绝让我细看,我直至2025年8月20日签字时才知此事),2025年6月3日我委托代理人再次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,长时间未获回应后联系承办人陈奕龙,其称未收到申请书,2025年8月19日下午4点,陈奕龙电话通知我于20日早上去签字,2025年8月20日,我前往法院签字时,发现新增两位分配人已于前一日(8月19日)完成签字。 二、新增分配案件存在重大嫌疑:我曾前往沾益区法院申请以利害关系人身份查阅新增两案卷宗,但被以"非案件当事人"为由拒绝。不过两案主管法官透露,两案均未经过实质审理,仅通过诉前调解完成司法确认。本案于2025年3月14日终审裁定,但直至8月才进行分配,而两新增分配人恰在5月获得司法确认,并迅速由沾益区法院移送至麒麟区法院要求参与分配。数百万元与分配人已经在19日完成签字,执行人员秦世荣不由细说,未给予合理审阅时间就让我在分配表上签字。8月21日,我后知后觉找到秦世荣,在我提出对新增两个参与分配人有疑问要求参看执行卷宗时,其以"有这回事就行了"为由予以拒绝,并声称被执行人不同意分配给我,若我再追究将搁置本案执行不再处理。
以上情况均属实,绝无夸大虚构成分。我恳请贵委依法监督,彻查本案执行程序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,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,尽快发放案款,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:任小所联系电话:139874501172025年10月28日 另:陈奕龙曾对我说执行到被执行人徐秀泉(曲靖市明泰建筑实业有限公司的创始人)退休工资9万多元,已转到法院账户上,说和本案款一并给我,但现在陈奕龙否认,对我的委托人说徐秀泉没有钱,恳请一并调查处理。 |


